本报讯 “崇明籍16—59岁农民每人每天发放一元务农补贴”——这条“消息”日前在本县多地流传,不少人还致电本报咨询是否属实。记者从县农委了解到,本县近期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和农龄统计调查工作。所谓农龄统计后发放“务农补贴”一事,经核查,市、县均未出台过相关政策,消息不实,系误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和农龄调查工作是农村经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能为各级组织更好地服务“三农”提供基础性依据。县农委副主任陆锦辉告诉记者,按照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本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和农龄调查的范围为:从农业生产合作化以来(1956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户口在村(组)且在集体经济组织中劳动的实有在册成员,以及实行双层经营体制以后的农业户籍人员。具体包括:一是从农业生产合作化开始至1983年12月31日期间,户口在村(组)的16周岁以上农业户籍人员;二是从1984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户籍在村(组)的农业户籍人员。
陆锦辉告诉记者,在已开展的调查中,全县群众积极配合,认真做好调查核对工作。记者随县农委工作人员在港沿镇梅园村看到,该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界定和农龄调查工作结果进行了公示。村党支部书记倪美琴表示,在实施调查工作时,村干部积极耐心向村民宣传政策,整体进展顺利。至于发放“务农补贴”一事,曾有少数村民前往咨询,经解释澄清,群众多已了解到该消息不实,是一起误传事件。
陆锦辉还向记者表示,近年来,在推进现代化生态岛建设过程中,市、县农业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不少惠农政策,诸如农作物良种补贴、蔬菜生产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资金补贴、绿肥种植补贴、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生产补贴、崇明生态特色农产品市场营销补贴等,相关政策已在崇明农业网(网址:http://chm.shac.gov.cn/)政务公开栏目中公开,同时,也可在各村的农民一点通上进行查阅,希望广大群众不要轻信来源不明的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