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企鹏
本报讯 近日,本县举行内陆水域禁渔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为巩固崇明县渔业资源的增殖放流成果,促进生态岛建设,保证崇明县渔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上海市内陆水域禁渔制度》规定,从2月16日起至5月16日,实施内陆水域禁渔制度。
据悉,在为期三个月的内陆水域禁渔期间,凡从事内陆水域渔业捕捞的所有渔船,必须遵守《上海市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规定,停止一切捕捞作业,全县区域内从事“丝网”、“钓钩”等作业的均按内陆捕捞许可证规定,在禁渔期间,停止一切生产作业,全年禁止一切“电、毒、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
会议要求各乡镇和县渔政部门广泛宣传教育,落实工作责任,依法开展禁渔工作,确保本县内陆水域禁渔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