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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齐参与 共建文明镇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1日各类未处理案件清单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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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崇明县文化市场 行政执法大队举报电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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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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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县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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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开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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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2月04日
星期六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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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县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公告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1日各类未处理案件清单
我大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1日在查处无营运证、未取得线路经营权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和电车营运的违法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时,扣押了若干违法车辆或暂扣了违法车辆的证件,其中有20位当事人经告知后至今未至我大队接受处理,并因地址不详等原因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至我大队就违法之事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我大队将依据《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附: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1日各类未处理案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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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齐参与 共建文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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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崇明县文化市场 行政执法大队举报电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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