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崇明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审查并批准中共崇明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县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正确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兼顾、重在建设的总体要求,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积累了新的经验。大会对十届县纪委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大会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清醒认识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注重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全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以深化联系服务群众为重点,切实改进党员干部作风;要强化执纪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自觉适应新任务新要求,恪尽职守,开拓进取,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开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大会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在新一届县委领导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纪检监察组织依法依纪履行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为完成县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和加快推进崇明现代化生态岛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