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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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09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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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文化市场 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 沈俊

  近日记者获悉,县文化执法大队10月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三次整治行动,确保无证无照经营处于可控有序状态。 

  10月11日下午,县文化执法大队出动7名执法人员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江派出所执法人员,前往大东船务公司周边及长江地区进行无证游戏机房联合整治行动,行动中共取缔无证游戏机房4家,由公安部门当场销毁具有赌博功能电子游戏机11台,暂扣主机1台,电路板12块。 

  10月17日下午,县文化执法大队出动5名执法人员与崇明县公安局长兴派出所、长兴城乡管理中队执法人员前往长兴镇新港路888号进行联合检查,检查中共取缔无证游戏机房2家,暂扣游戏机13台,电路板2块。 

  10月26日下午,县文化执法大队4名执法人员联合长兴镇二级工作站、长橘路500弄居委会工作人员共计8人对长兴镇长橘路500弄居民小区无证棋牌室进行突击整治。执法人员对该居民区无证棋牌室进行了走访,宣传了相关法制法规,指出其无证经营棋牌室的违法性。 

  三次专项行动有效地净化了本县文化市场,保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又讯:10月19日下午,县文化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得知城桥镇北门路412号天地华宇快递公司有两单快递货物(货号10786291、320495146)内藏有非法出版物。县文化执法大队迅速联合崇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城桥派出所前往现场进行处置。经检查发现,此两单货物共计有三箱,均为疑似非法音像制品,其中两箱计420张涉嫌为淫秽音像制品由公安部门暂扣,一箱涉嫌为非法音像制品由县文化执法大队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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