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陈卫国
本报讯 近日,崇明警方在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涉案男子施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9月7日21时许,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三双公路利民路设卡开展酒醉驾整治,其间,一辆小客车迎面驶来,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不想该车却加速行驶,企图冲卡,直至被民警喊停。
经抽血检测,司法鉴定所鉴定,驾驶员施某体内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0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
经查询,施某曾于2008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警方依法处罚过,属于第二次醉酒驾驶。到案后,施某对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后悔不已。据其交代,19时许,在与朋友聚餐期间喝了酒。用餐结束后,施某自恃酒量好,和朋友喝了会儿茶,认为饮酒并不影响其驾驶车辆,且心存侥幸觉得不一定会遇上警方查酒驾,便开车上路,怎料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目前,施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崇明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