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沈俊 通讯员 陈卫国
本报讯 近日,绿华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民警查实该肇事司机系无证驾驶,最终被崇明警方拘留。
5月17日19时30分许,家住绿华镇的黄女士在路边被一辆私家车撞倒。这时附近围上来几名群众,发现黄女士头部流血,建议马上报警。肇事司机听后忙说不要报警,看病的钱由他来出。一旁的陈先生见妻子倒地不起,急着想送她就医,就和司机扶着妻子上了肇事车辆,驶向医院。此时,留在现场的热心群众打电话报了警。
19时35分左右,区公安分局绿华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随后又赶往医院。民警了解到,伤者无生命危险,询问肇事司机的弟弟余某羊才得知肇事者余某已经离开。民警随即电话联系余某让他来医院接受调查,可余某推托有事,拒绝到场并挂断电话。
5月18日9时许,余某自己来到派出所接受了调查。据交代,余某在2014年驾驶证被吊销,之后一直没有考证,5月17日晚发生交通事故后他因害怕自己无证驾驶被追责,因此不敢报警。在送伤者就医途中,余某打电话给其弟弟,让他等在医院帮伤者就诊,到医院后余某转了10000元给弟弟,然后借故离开。接到民警电话后,余某一晚上都在进行思想斗争,思前想后于第二天到派出所自首。
目前,余某因交通事故后逃逸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