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数量
全区评选10位“新型职业农民标兵”。
二、自荐时间
2018年9月1日—9月8日
三、自荐条件
(1)已获得《上海市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且认定类型为生产经营型的新型职业农民。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热爱祖国,献身农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
(3)日常表现突出,群众认可度高,代表性强,能够为广大农民提供可学习、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
(4)组织和带领周边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带头作用显著;
(5)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促进社会和谐;
(6)无违法犯罪、严重违规违纪事件和农产品安全事故,无违章搭建、无违禁种养行为。
四、自荐材料
(1)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要一致,并真实可靠;
(2)纸质材料包括:崇明区新型职业农民标兵推荐表并粘贴照片;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通讯报道形式撰写、标题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新型职业农民证书、荣誉证书、新闻媒体报道的材料等);纸质材料送至崇明区城桥镇寒山寺路172号崇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号楼3楼科教信息站。
(3)电子文档图片资料、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文件格式为WORD.DOC,图片资料文件格式为jpg,1600×1200像素以上,电子文档应包含1张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3张以上的工作或生活照。电子文档发送至zqx1522@163.com邮箱。
五、激励措施
(1)颁发荣誉证书及人才专项扶持资金,“新型职业农民标兵”5万元/人、“新型职业农民标兵入围奖”1万元/人;
(2)“新型职业农民标兵”优先参加本区各类农业培训、展示展销等活动;
(3)对符合产业导向的农业项目政策上优先扶持;
(4)对当选者所在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给予示范社、场的评选资格。
联系人:张庆香
联系电话:
69616546、13916489642
崇明区新型职业农民标兵推荐表下载网址:
http://www.cmny.gov.cn/scfx/tz/201808/t20180828_1570947.html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委员会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