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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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05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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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剩”宴 对餐饮浪费坚决说“不”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强立法,强化监管,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依法行政和宣传引导相结合,聚焦餐饮浪费突出问题,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治理,全面高效实施系列举措,大力整治餐饮浪费违法违规行为,在全社会弘扬“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文明新风尚。

  【案情简介】

  3月6日,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某酒家一包厢内消费者就餐结束后剩余菜肴较多,且当事人未主动提醒消费者,造成明显食品浪费。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当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3月14日,在对该酒家进行复查时,发现当事人仍然存在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情形,致使一包厢内消费者就餐结束离开后,剩余较多菜肴。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依法对该酒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普法讲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是为了防止食品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案件点评】

  该案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实施后,本区查办的案由为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一起典型案例,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对制止餐饮浪费治理有着重要意义。

  一是教育引导公众,增强节约意识。引发社会公众关注度,提高餐饮行业经营者对食品浪费问题的认识,传达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正能量,促进公众形成节约意识和良好的食品消费习惯。二是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共利益。食品浪费不仅浪费资源,而且对食品质量和安全造成一定影响。制止餐饮浪费可以有效防止过期食品和变质食品进入市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三是推动诚信经营,促进行业自律。制止餐饮浪费行动鼓励企业自省自查采取节约措施,自觉减少食品浪费行为,进一步推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餐饮消费理念。

  【温馨提示】

  制止餐饮浪费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行动,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需要全社会高度关注和共同参与,为此区市场监管局在此倡议: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

  1.做好提示提醒,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主动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2.科学设计菜单,合理搭配菜谱,按需制作菜品,鼓励提供“小份菜”“半份菜”等;3.主动帮助打包,提示顾客打包剩余食物,免费提供环保打包盒(袋)及打包服务。

  (二)广大消费者:

  1.外出就餐时,合理点餐,理性消费,养成“剩菜”打包习惯,力争践行“光盘行动”;2.食用自助餐时,遵循“多次少取”的原则,取餐时量力而行,吃完盘内的食物再取;3.举办宴席时,不为“好面子、讲排场”而大操大办,拒绝攀比心理,自觉做到酒席不铺张、宴请不浪费。

  □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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