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9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杰,副主任邢建良、范洪耀、张建英、姚思平、顾德昌出席。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陈学哲,副区长王菁,区人民法院院长朱丹,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奚山青列席。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完善体制机制、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基础工作、提高管理规范性等提出意见建议。
林杰指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对本区国有资产的监督已经常态化,希望区政府高度重视相关工作,更好地服务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林杰强调,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5月22日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工作统筹,坚持疫情防控和依法履职两手抓、两促进;要结合“四史”学习教育和常委会学法活动,进一步加强学习、提升本领,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
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办理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代表对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