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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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2日 星期六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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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倡议书
  崇明区广大人民群众:

  维护生态、保护环境,倡导移风易俗,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是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严格执行《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切实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及环境污染,特向广大居民群众倡议:

  一、严格遵守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主动维护本区美好生活环境,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尽量少放、不放烟花爆竹。

  二、严禁在本区国家机关驻地、医疗机构、学校、交通枢纽、养老院、燃油燃气、宗教、文物保护单位、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物流、婚庆等场所及其它禁放区域周边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期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自觉抵制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劝阻他人购买非法烟花爆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发现涉及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请拨打举报电话“96119”、“12345”、“110”。

  让我们从少燃放一枚烟花爆竹做起,共同爱护和保护环境,以实际行动营造文明、宜居环境。

  崇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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